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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潘朝光立讓與掌管荒埔字

本物件為明治30年(1897)10月潘朝光立讓與掌管荒埔字。內容為:明治30年(1897)10月,立讓與掌管荒埔字人潘朝光等,承祖遺下有鹿場荒埔坐落鯉魚潭枕頭山。四址面踏分明,前交于黃友開墾不成,茲要別創,先問□社人等不欲承受,但念詹天培一點恩情,愿將此□讓與掌管,詹天培即俻出花紅銀20元正,交潘朝光親收足訖。潘朝光等子孫永不得言贈,亦不得言贖,滋生事端等情。倘有上手來歷不明,係潘朝光一力抵當,不干承讓與人之事。口恐難平,特立讓與掌管字1□付炤。代筆在場潘阿墩,用印「□□」2處,字體難辨識;立讓與掌管荒埔字人潘朝光,用印「北路蔴薯舊屯屯外偉潘朝光鈐記」2處。物件上另有「林野調查驗訖」1枚,共印記5處。並有紅紙條寫有「檢領第參號證」。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朝光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拾年十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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