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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一年方乞食等立約愿字

本物件為明治31年(1898)10月方乞食方明方悔兄弟立約愿字。內容為:明治31年(1898)10月,立約愿字人兄弟方乞食、明、悔,竊謂木以枝分而葉愈茂,水以派□□□□□□。兄弟3人咸以長大,二、三皆已娶妻,長兄未娶,父母在堂,欲各建江山,因有債欠他人,債項甚多,難以條分縷析。兄弟從中計議,父母許諾爰將所建錢財、物業、器械、牛車一切等件,歸於乞食、悔2人執掌,抵還債欠他人,并乞食娶妻之肺。自立字之後,凡有債項,合應乞食、悔2人支理清還債主,與明無干。如錢財、物業、器械、牛車,亦應乞食悔2人执掌,明不得□異。如瓦厝4邊3間,永遠與明居住,其餘盡是乞食、悔之額,即父母生事塟祭之費,亦概是乞食、悔干係,與明無干。炤。代筆人方君弼;公親人彭永好;場見人父親成;立約愿字人兄弟方乞食、明、悔。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方乞食等3人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十一年十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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