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嘉慶十年王尹記等仝立合約字

本物件為嘉慶10年(1805)8月王尹記林淑良蔡德宏仝立合約字。內容為嘉慶10年(1805)8月,仝立合約字人,王尹記、林淑良、蔡德宏,合偹佛銀60元,向托蔡鵬叔買得蔡宰厝地1所,坐貫中港土名社藔前。四至界址並載在原契內。內尹記得壹半,林淑良、蔡德宏合得壹半,承買而後,欲為營立室家之計,洽比其鄰之好。誠恐日後無憑,歷久紛更。於是仝立合約,時當面言議,將此厝地分作貳截,前後對半均分,各自守管,起基蓋屋等事,各依鬮分,界內不得混侵過界,其得前截者,愿留餘地以為後截出入之路。此係明約,各無反覆異言,其仝買蔡宰契字1紙,係登蔡鵬叔名字,交與蔡德宏收存,日後倘要觀閱,不得藏匿,自應取出。今欲有憑,仝立合約字1樣3紙,各執1紙為炤。仝立合約字人王尹記用印「隆盛□□」、林淑量、蔡德宏;秉筆人蔡逢時,畫押為證。物件左側有勘合用字三分之一。共印記1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尹記等3人
  • 日期
    年代: 嘉慶拾年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