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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六年頂山脚庄賴江等立贌耕收借項定頭銀字

本物件為光緒16年(1887)8月頂山脚庄賴江賴查某賴青番兄弟立贌耕收借項定頭銀字。內容為光緒16年(1887)8月,立贌耕收借項定頭銀字人:頂山脚庄賴江、賴查某、賴青番兄弟等,有承祖父遺下水田2叚,址在北門口九埒仔並大份,年贌大小租為300石。今因乏項費用,需佃耕種,外托中引就,向與大甲街隆記號承贌,併借佛銀1000餘大元。言約每年每元貼利息谷9升正。仝中江、查某、青番兄弟,親先收來定頭銀100大元,庫平70兩正。其餘之項,候本年10月十15日立字兩相交清。此係仁義交關,各無反悔。二比歡悅,口恐無憑,立贌耕收借項定頭銀字1紙。付執為炤。代筆人柯峻極;為中保認人葉佳賓、潘仕吉;立贌耕收借項定頭銀字人賴江、賴查某、賴青番,畫押為證。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賴查某等3人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陸年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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