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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九年十月大甲北門賴如蘭招耕收磧地銀併胎借銀字

本物件為西元1883年(光緒9年)10月大甲北門賴如蘭招耕收磧地銀併胎借銀字,胎借契指得是有擔保的金錢貸借契約。此契約係西元1883年(光緒9年)10月所立,地點位在大甲北門,立契人為賴如蘭,今因乏銀費用,將水田招與何萬出首承贌,每年應納大小租粟68石,及無利磧地銀50大員併胎借佛銀730大員,合共銀780大員,不拘年限,每年6月早季將大小租粟68石扣納抵利。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賴如蘭
  • 日期
    年代: 1883~188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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