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光緒三年圳堵庄王教立退股歸管字

本物件為光緒3年(1877)11月圳堵庄王教立退股歸管字。內容為:光緒3年(1877)11月,圳堵庄王教于光緒3年10月間,與黃屘、許飯、黃烈等4人合出本銀,明典過林祥記水田2處,址在大甲東後湖,土名頭弍島,計7甲。明白典俱銀及磧地銀計1950大元正,作4股均出。抽黃屘1股在外,餘三股作對半均出;田亦作對半均分,許飯、黃烈得1半,教得1半作3房均分。因侄王頭兄弟等一房乏項別用,愿將伊應得3份1份田額憑中退歸與股夥許飯掌管。其價銀照前典價銀244大元正。交收足訖,隨將伊一房應額1份水田,踏付許飯前去掌管收租抵利,不敢異言。自此一退千休,與王頭兄弟等無干。至教所剩2份田額,依舊教自行掌管,大租照股額分配納清,各不得刁难。口恐無憑,合立退股歸管字1紙,付執為炤。代書人黃澄;為中人黃來生;在場胞侄王瓶;立退典歸管字人王教。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教
  • 日期
    年代: 光緒叁年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