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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一年新竹縣第三十九號契尾給許景昭

本物件為西元1895年(明治28年)10月柯賢、柯榮、柯登軒、柯朝祥仝立賣盡根田契字,有承祖父遺下水田5分,坐落土名頂溪洲庄面前倒松后樹□腳,東至他灣業戶園為界,西至坑洲為界,南至車路交蚋系母甲田為界,北至通事自徵田為界,併帶厝地1所,址在頂溪洲面前,東至柯家田、西至林本源佃厝滴水、南至柯家界、北至柯家石岸為界,又將別份抽出牛埔仔庄西北□水田1叚,東至大基口、西南俱至莊家田為界、北至柯家田為界,以上界址俱各踏明,年納大租粟4石,今因乏銀別用,外拖中引與松仔腳庄許光明承買,時值賣價元系銀467大元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代筆人:黃克明 為中人:柯仕周 知場見人:柯仕古 此契尾是西元1898年(明治31年)6月6日新竹縣第39號契尾給許景昭,其內容載明立賣渡人柯賢、柯龍,住在新竹縣苗栗三堡牛埔仔庄26、27番戶,於西元1895年(明治28年)10月把土地賣給許景昭,住在新竹縣苗栗三堡松仔腳庄1番戶。所賣土地位於新竹縣苗栗三堡頂溪州庄歸字地4區2號3號4號,下則田1甲2毫8絲,價格為金467円也,納稅銀金4円1錢,遵照西元1897年(明治30年)律令第4號契稅規則頒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不詳
  • 日期
    年代: 1898~189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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