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二十四年臺中縣契尾給許其琛

本物件為西元1816年(嘉慶21年)2月黃信立賣盡根園契字,有承祖父遺下埔園1所,坐落土明后里庄西北畔,其園共3坵做2處,第一處東至車路,西至吳家,南至消水溝,北至殷家人,又一處東至大岸,西至小路,南至小路,北至消水溝,以上界址俱各踏明,年納大租錢100文,今因乏向別用,拓中描與黃拂覌承買,時值賣價元系銀14大元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代筆人:張貞元 為中人:族親黃成 知見男:黃益 本物件為西元1891年(明治24年)9月25日臺中縣契尾給許其琛,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黃信,住在苗栗三堡后裡庄,於西元1816年(嘉慶21年)2月把土地賣給許其琛,住在苗栗三堡□庄2番戶。所賣土地位於苗栗三堡后裡庄,一不入園1甲1分6厘2毛8絲小租權,價格為金14円也,納稅銀金□前,遵照西元1897年(明治30年)律令第4號契稅規則頒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不詳
  • 日期
    年代: 1891~189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