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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六年大甲新社番巧來生立借銀字

本物件為光緒16年(1890)4月大甲新社番巧來生立借銀字。內容為:光緒16年(1890)4月,大甲新社番巧來生有承自祖父遺下新社後水田2叚,現佃黃許配觀,歷年應納大租粟1石8斗,奉憲抽實大租□□□零8升正。因乏銀費用,愿將此大租出借,外托引與鉆砧山脚庄原佃人黃許配手內借出佛銀4大員正,庫平2兩8俴(錢)銀,言定每年每元貼利息粟2斗正,計8斗。至6月季,將該應納大租額扣起8斗,抵還利息,兩不淂刁難。口恐無憑,合立借銀字1紙,付執為炤。代筆親手;為中人葉墩;立借銀字大甲新社番巧來生用印「業主歐翌彩記」1枚,並其他3處,共印記4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巧來生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陸年四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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