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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四年大甲東社番婦难官立贌耕字

本物件為光緒4年(1878)12月大甲東社番婦难官立贌耕字。內容為:光緒4年(1878)12月,大甲東社番婦难官有承自祖父遺下埔園1所,坐落土名在馬鳴埔庄東勢。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引就向與馬鳴埔庄漢人余恭觀出首承耕,言定時值磧地銀38大員正,歷年配納大租谷2斗正,6月及單完納,不得少欠。其園隨耕10全年為滿,自光緒4年(1878)起至光緒14年(1888)址,限滿之日,听其業主偹足磧地銀清還,取贖原字及園,不淂刁難。若是至期無銀可取贖者,衣舊佃人耕作掌管。今欲有憑,合立贌耕字1紙,付執為炤。代筆朱兄居;為中用印「理番分府/給大甲東社副通事□□□長行記」1枚;場見用印「淡水分府王/給大甲東社番業戶東德慶戳記」1枚;立贌耕字大甲東社番婦难官用印「東超秀記」1枚,並其他3處。另有「此契填給第□□□□□號紅單對訖/光緒拾伍年三月大甲局盖戳」1處、「□粘執」、「□訖」以及「騐訖」各1處,共印記10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难官
  • 日期
    年代: 光緒肆年拾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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