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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元年大甲新社番業主巧讃秀等仝立又再添贌耕收磧地銀字

本物件為光緒元年(1875)10月大甲新社番業主巧讃秀巧金娘仝立又再添贌耕收磧地銀字。內容為:光緒元年(1875)10月,大甲新社番業主巧讃秀、巧金娘有承自祖父水田數處,坐落土名社後壹三角仔連六拐,併帶泉水、水圳溝水及大租,俱各上手字內明白。今因乏銀別置,托中向與原佃陳魁、炳、秋金兄弟等言議又再添贌耕磧地佛銀10大員正,又收前贌耕字內磧地佛銀510大員,又收前贌耕字內磧地佛銀共483大員計連前總共493大員正。其田又再限8年為滿,自乙亥年(1875)至壬午年(1882)冬止。秀等偹字內佛銀一齊取贖原字,不得刁难。如至期限,銀項未便,依舊銀主管耕收租,不得異言。又收磧地銀字1紙,帶上手前添贌耕字3紙,計共5紙,付執為炤。知見用印「新社/連泰信記」1枚;代筆王應根、為中用印「乃秀海仔信記」1枚;在場用印「□國□□□□」1枚;立又再添贌耕字大甲新社番業主讃秀、金娘用印「業主歐翌彩記」1枚,並其他3處。共印記7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巧讚秀等2人
  • 日期
    年代: 光緒元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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