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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七年北大肚社番蒲裡社立永典租契

本物件為嘉慶17年(1812)拾月北大肚社番蒲裡社立永典租契。內容為:嘉慶17年(1812)10月北大肚社番蒲裡社因乏銀費用,願將所承自祖父遺下應份土地坐落於水汴脚田1叚,佃人陳錐、鉄觀逐年配納大租粟4石正,抽出2石出典,經委託中人由原佃漢人陳錐、鉄觀叔侄仝出首承典,所立永典租契。議定承典時價佛銀7大員正。此租言約癸酉(嘉慶18年,1813)起限至乙亥年(嘉慶20年,1815)終,聽偹契內銀取出,贖回原租契。如銀未便,仍從銀主管收,抵為利息。立典租契字1帋,付執為炤。代書人愛箸氣幸、為中女婿大宇干進,並立典租契北大肚社番蒲裡社,及其用印「北大肚業主蒲氏里社記」,該印記共有6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蒲裡社
  • 日期
    年代: 嘉慶拾柒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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