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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十三年廖溫正陳情書

本物件為陳情人廖溫正於民國43年(1954)8月14日向某單位呈遞之陳情書,共1組2張。內容記載:廖溫正與廖史豪、廖史眼、廖溫魁、廖溫義、廖溫進等,共同持有土地,而共有土地建物敷地全部所有權狀(大張)由廖溫正保管,其他共業持分所有權狀(小張)是各所有權人保管。而關係廖史豪共有地1/10權利,可不經共有所有權人同意,得隨意土地權利移轉登記。所以廖溫正雖然保管全部共有地所有權狀(大張)而無法制止廖史豪1/10權利之移轉。該共業持分所有權狀(小張) 大概是廖史豪之母或是廖史豪之太太保管。據此向層峰長官陳述實情,請調查將茲共業持分所有權狀扣押,另用公函問地政機關,制止權利移轉登[記]。物件上有廖溫正署名,並用印共3處。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廖溫正
  • 日期
    年代: 民國四十三年八月十四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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