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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五年南投廳第一百六十三號契尾給許玉旺

本物件為西元1912年(明治45年)2月15日南投廳第163號契尾給許玉旺,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許參,住在南投□小半山庄,於西元1891年(光緒17年)10月把土地賣給許玉旺,住在南投□小半山庄。所賣園地位於南投堡苦苓腳庄□第140號,下下則園1分5厘2絲小租權,價格為金48円,納稅銀金1円□4錢,遵照西元1897年(明治30年)律令第4號契稅規則頒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不詳
  • 日期
    年代: 1912~191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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