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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九年張光險等二人立杜賣絕根田契(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04年(嘉慶9年)張光險等2人洪國寶仝立杜賣絕根田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1,「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彰化縣邑用印」5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4枚。立契人為張光却陰、仝侄延,有祖父明買過虎璸等水田1叚,杜賣物所在地點為下坑荖庄頭,年配納張鄭頭家厝養局大租谷、內溪還尾節田1甲、年配納番大租谷,帶水份。因乏銀別創,將此田杜賣洪國寶,交易金額為價銀1310元。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04~180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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