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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九年李煥成等二人立杜賣盡根屋宇地基契字

本物件為光緒19年(1893)李煥成等2人立杜賣盡根屋宇地基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2,為「臺中縣□□□」半截戳記1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李煥成等2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黃金生屋宇地基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鴨母坑店仔街。李煥成等人因乏項別創,將此賣給本族李鑾清。交易金額為價銀16大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煥成等2人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玖年正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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