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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七年羅享千等仝立闡分字

本物件為光緒17年(1891)羅享千等仝立闡分字,立契時間為光緒17年(1891)10月。地點不詳,立契人為羅享千等2人,內容:「羅享千侄羅添盛等嘗思祖脈源流子孫必有分居之際,今予叔侄另居營謀既久延,有田業房屋未分,特今請得族戚前來酌議,將七十份庄十八份內承 祖父遺下田業房屋,係作兩房均分,倘日後有公項費用以及坟墓一切,亦該作兩房均派。」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羅享千等2人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柒年十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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