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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十一年廖三連等二人立杜賣盡根埔薗地基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61年(咸豐11年)廖三連等2人立杜賣盡根埔薗地基契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廖三連、廖京連。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埔薗地基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南和庄14股,帶納大租銀。廖三連等因乏銀別創,將埔薗地基賣給陳雲龍。交易金額為佛銀2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61~186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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