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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六年洪福開等五人仝立杜賣盡根契(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903年(明治36年)洪福開等5人仝立杜賣盡根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5,為「彰化廳印」1枚、「彰化廳印」半截戳記2枚、「□□」驗印1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二林街洪福開等5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草店1座。杜賣所有物地點為二林中街。洪福開等人因乏銀費用,將草店賣給二林中街蔡深。交易金額為銀40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03~190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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