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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六年賴慶祿親立杜賣盡根大租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903年(明治36年)賴慶祿親立杜賣盡根大租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8,為「正堂孫給拺社業戶賴威權戳記」2枚、其他戳記1枚、半截戳記1枚、印章2枚、訂正用印2枚。立契人為拺東下堡賴借廍庄第33番戶賴慶祿,有承祖父賴威權明買過拺社番大租田,杜賣物所在地點為橋仔頭庄何立志,全年2戶應納大租谷。因慶祿乏銀別創,將此大租谷出賣與何讚是、何添丁、添財,交易金額為銀7大員。以上2戶大租谷,暨歸何讚是添丁添財掌管。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03~190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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