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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三年陳吉光立杜賣盡根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74年(同治13年)陳吉光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陳吉光,有自買陳成水田1叚計共9坵,杜賣物所在地點為新庄仔溪西勢。其田6坵、又田2坵,共田3處9坵,年配納番大租粟,自帶圳水。因乏銀費用,將此田出賣與學田庄陳吉輝,交易金額為銀100大員。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74~187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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