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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十一年十二月捒社陳乃維、陳萬、陳傳轉胎借銀字

本物件為西元1861年(咸豐11年)12月捒社陳乃維、陳萬、陳傳轉胎借銀字,胎借契指得是有擔保的金錢貸借契約。此契約係西元1861年(咸豐11年)12月所立,立契人為陳乃維、陳萬、陳傳,原置過鎮平庄佃人陳埤頂、何苗年大租谷19石,扣除陳天送、陳財旺應分大租谷5石6斗,尚餘13石4斗。今因乏銀應用,向陳四興胎借佛銀40大員,抽出大租谷13石4斗交付銀主抵息。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乃維、陳萬、陳傳
  • 日期
    年代: 1861~186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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