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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七年陳□九等仝立出甘愿收墾田工銀字

本物件為光緒17年(1891)陳□九等仝立出甘愿收墾田工銀字,立契時間為光緒17年(1891)7月。地點在牛埔仔庄,立契人為陳夏等人,內容:「陳夏等有墾過王松荒埔開闢成田,四至界址并經丈甲聲俱載在王松賣字內明白。今因年限已滿,此田王松經已討回總賣過與學田庄陳錫瓚,永遠掌管。九等托原中向買主,墾求買主念九等宗戚之親日食難度,是以聽中苦勸傋出工銀佛銀50大員,付與九等收入,即日仝中與王松將田點交付與原買主前去掌管,自此九等甘愿收墾田工銀,不敢滋事生端。」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九等2人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柒年柒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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