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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六年李揚等三人立杜賣盡根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903年(明治36年)李揚等3人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5,為「苗栗廳印」2枚、「苗栗廳印」半截戳記1枚、印章2枚。立契人為李揚等3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東勢尾庄,原配大甲溪水。因乏銀別用,將此水田賣給中庄元典主李丁財。交易金額為價銀13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03~190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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