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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六年陳玉慶等二人立杜賣盡根□煙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903年(明治36年)陳玉慶等2人立賣盡根田畑契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7,為「苗栗廳印」2枚、「苗栗廳印」半截戳記1枚、「林野調查驗訖」1枚、印章3枚。立契人為陳玉慶等2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田畑。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南埔庄、南庄,原配大甲溪水、番主大租粟。因乏銀別用,將水田賣給中庄李丁財。交易金額為價銀3390大員。此契約蓋有「林野調查驗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在林野調查事業中所確認的所有權歸屬。林野調查為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殖產局所進行的調查事業,以查定林野之官有或民有的歸屬認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03~190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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