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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五年李闊嘴立憑約字

本物件為明治35年(1902)李闊嘴立憑約字,立契時間為明治35年(1902)10月。地點在埔姜林庄,立契人為李闊嘴,內容:「大甲街李闊嘴因明買過田3叚,經丈中則田1分2厘4毫8絲,下則田5分9毫6絲。現丈單印契與埔姜林庄桞萬居相連,不淂分折,時當場相商,故將萬居遺下鬮分及歸管桞炳焜田額,計共應淂下則田2分5厘4毫8絲,其丈單契券議概交闊嘴收貯,倘若後日萬居有遇觀看事件,闊嘴自當取出觀閱,不淂刁難。」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闊嘴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十五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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