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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中庄頂庄仔林但胎借銀對佃供利字

本物件為西元1849年(道光29年)3月中庄頂庄仔林但胎借銀對佃供利字,胎借契指得是有擔保的金錢貸借契約。此契約係西元1849年(道光29年)3月所立,地點位在中庄頂庄仔,立契人為林但,向金濟川胎借佛銀100大員,利息每年粟30石,於6月早季收成之日清納,典限3年。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但
  • 日期
    年代: 1849~184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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