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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七年廖溫義訂正聲明書

本物件為民國37年(1948)5月15日廖溫義訂正聲明書,張數1張。「大承物產合名會社社長印」戳印2枚,共計戳印2處。此為廖溫義在臺南縣政府虎尾地政事務所辦理臺灣省公佈依公司登記實施辦法舊名稱(株式會社)改為國式名稱(股份有限公司),將原社名「大承物產合名會社」訂正為「大承物產無限公司」。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廖溫義
  • 日期
    年代: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五月十五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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