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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七年廖萬興根抵當權設定約定證書

本物件為昭和17年(1942)4月22日廖萬興根抵當權設定約定證書,張數3張。「廖萬興」戳印8枚、「臺南地方法院虎尾出張所」戳印5枚、「臺南地方法院虎尾出張所印」戳印1枚、「司法書士林萬金」戳印1枚,共計戳印15處。此為廖萬興根抵當權設定約定證書,內容為極度元金1200圓,不動產表示:虎尾郡二崙庄新庄子字新庄子181番1田1甲2分9厘9毫0絲。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廖萬興
  • 日期
    年代: 昭和一七年四月二二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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