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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廖溫義不動產競賣手續開始決定

本物件為西元1943年(昭和18年)廖溫義甲執第168號,張數為1張。無戳記。不動產競賣手續開始決定。債權者大承信託株式會社,虎尾郡西螺街西螺991番地。代表者取締役廖溫義,同郡崙背庄羅厝406番地。債務者兼所有者廖福呤。交易金額為請求全額金4500絲。貸付毛金,金1345絲50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43~194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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