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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廖陳氏明鏡等競落許可決定

本物件為昭和18年(1943)9月2日廖陳氏明鏡等2人競落許可決定,張數4張。「臺南地方法院虎尾出張所」戳印2枚、其餘6枚印文不明,共計戳印8處。此為債權者廖陳氏明鏡與債務者李知在臺南地方法院嘉義支部單獨部競落許可證明,內有競賣事件事由,以及不動產表示。由判官精松盛隆開立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廖陳氏明鏡等2人
  • 日期
    年代: 昭和十八年九月二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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