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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六年廖溫義支拂命令

本物件為昭和6年(1931)11月18日廖溫義支拂命令,張數1張。「臺南地方法院印」戳印2枚、「臺南地方法院嘉義支部單獨部」戳印2枚,戳印共計4處。債權者廖溫義,債務者程紅塗。要債務者送達給廖溫義,手續費用1絲3錢。臺南地方法院嘉義支部單獨部判官花均卡昱,法院書記吉田卯三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廖溫義等2人
  • 日期
    年代: 昭和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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