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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九年郭龍池等二人立杜賣盡根水田埔地屋字

本物件為西元1870年(同治9年)郭龍池等2人立杜賣盡根水田埔地屋宇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4,為「臺北縣新竹□□□印」1枚、「臺北縣新竹□□□印」半截戳記1枚、字號用印1枚、「紅單原契」1枚。立契人為郭龍池波兄弟等,有承祖父遺下之田業1處,杜賣物所在地點為紅毛港保大牛椆庄,其水田屋字埔園分為4叚。第首叚厝地1叚、第2叚田中心園1叚、第3叚土地公陂尾園1叚、第4叚漯湖陏下田1叚。因乏銀,此業賣與林本源,交易金額為佛銀60大員。板橋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林本源為林家之商號,為林家第三代林國華之本記號,及弟林國芳之源記號之合稱。林維源為林家第四代,林國華之子。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郭龍池等2人
  • 日期
    年代: 1870~18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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