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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五年郭龍儀立杜賣盡根田園埔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66年(同治5年)郭龍儀立杜賣盡根田園埔地契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5,為「新設臺北府淡水縣用印」3枚、光緒拾肆年字號用印1枚、「紅原」1枚。立契人為郭龍儀。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黃郭二家水田6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紅毛港保大牛椆庄,配業主結定額租穀。郭龍儀因乏銀別創,將此田賣給林本源。交易金額為紋銀285兩2錢。板橋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林本源為林家之商號,為林家第三代林國華之本記號,及弟林國芳之源記號之合稱。林維源為林家第四代,林國華之子。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郭龍儀
  • 日期
    年代: 同治伍年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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