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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五年周士篇等三人立杜賣盡根田契

本物件為西元1845年(道光25年)周士篇等3人立杜賣盡根田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6,為官府用印3枚、「清賦騐訖」1枚、「業主董記」1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周士扁、留登等,有周振記名字承買賴吉金水田、承買賴吉才水田、承買賴吉金、賴吉才等水田2分,杜賣物所在地點為新庄街頭十九份內,并帶72份坡水,及張頭家大圳水,年配納業主張大租谷。因乏銀將此業賣與陳潭,交易金額為佛首銀130大元。此契約之「清賦驗訖」戳記或「清賦騐訖」,係表示此契約蓋有「清賦驗訖」或「清賦騐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經過清賦局的查核清賦過程。在西元1886年(光緒12年)劉銘傳擔任巡撫期間成立清賦總局,進行土地改革,包括量田與清賦。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周士篇等3人
  • 日期
    年代: 1845~184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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