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道光二十年賴觀妹等七人立杜賣盡根田厝契

本物件為西元1940年(道光20年)賴觀妹等7人立杜賣盡根田厝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4,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淡水廳邑用印」5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清賦騐訖」1枚、「理番分府給□□社通事蕭□□長行記」2枚、「吳振順收租記」2枚。立契人為賴觀妹、海觀、佑福、觀生、長房姪阿閏、二房姪阿興,有承父祖遺下置有田業1叚,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桃澗保鳥樹林庄,帶泉水空竹窩仔弍坡中圳等額水半份,作為10份。年納業主大租谷,帶茅屋1座,壙屋地1所。此業出賣與張傳祖,交易金額為佛銀1300大員。此契約之「清賦驗訖」戳記或「清賦騐訖」,係表示此契約蓋有「清賦驗訖」或「清賦騐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經過清賦局的查核清賦過程。在西元1886年(光緒12年)劉銘傳擔任巡撫期間成立清賦總局,進行土地改革,包括量田與清賦。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賴觀妹等7人
  • 日期
    年代: 1840~184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