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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五年蘇添孫立杜賣盡根田園契

本物件為西元1835年(道光15年)蘇添孫立杜賣盡根田園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1,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淡水廳邑用印」5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清賦騐訖」1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蘇添孫即蘇天孫,有於嘉慶20年秋,明買蘇呂氏水田4坵園1坵,杜賣物所在地點為興直山脚店仔街后,帶坡塘1口、帶茅屋4間、大路邊店地1所,年納胡業戶大租穀、地租銀3錢,又買李序對水田1處,址在興直山脚店仔街口,應納林業戶大租穀。此業賣與林安邦,交易金額為紋銀304兩。此契約之「清賦驗訖」戳記或「清賦騐訖」,係表示此契約蓋有「清賦驗訖」或「清賦騐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經過清賦局的查核清賦過程。在西元1886年(光緒12年)劉銘傳擔任巡撫期間成立清賦總局,進行土地改革,包括量田與清賦。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蘇添孫
  • 日期
    年代: 1835~183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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