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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七年張福等四人仝立賣田園山場屋宇收定銀字

本物件為西元1857年(咸豐7年)張福等4人仝立賣田園山場屋宇收定銀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張福發、張二鳳兄弟等,有承祖父遺下山場1處,杜賣物所在地點為擺接保大安藔庄大坵園,大租水谷俱載在墾契內詳明。因乏銀應用別創,將承祖父田園山場暨行出賣與鄭國安,交易金額為佛面銀920大員。先收過定頭銀24大員,餘銀員立契之日交清。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福等4人
  • 日期
    年代: 1857~185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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