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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八年游三傑等四人仝立杜賣盡根水田契

本物件為西元1858年(咸豐8年)游三傑等4人仝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3,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2枚、「新社臺北縣邑用印」5枚、「清賦驗訖」1枚、半截戳記1枚、其餘3枚。立契人為游三傑仝姪游璵□琇玢等,有共承祖父游順洲,於嘉慶10年買過鄭秀恭等水田2處,原帶大陂水。杜賣物所在地點為擺接保清水坑口桂竹林庄;另一處在擺接清水沆口。將此業賣與林本源,交易金額為紋銀3193兩。板橋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林本源為林家之商號,為林家第三代林國華之本記號,及弟林國芳之源記號之合稱。林維源為林家第四代,林國華之子。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游三傑等4人
  • 日期
    年代: 1858~185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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