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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五年林光慶等四人立杜賣盡根田契

本物件為西元1855年(咸豐5年)林光慶等4人立杜賣盡根田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9,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噶瑪蘭廳印」6枚、「噶瑪蘭廳印」半截戳記2枚、光緒十四年給日單印1枚、光緒十三年字號印1枚、「分府楊給七邑族副職員林啟勳戳記」1枚、「分府□給七邑林□族正監生林國翰戳記」1枚、「分府□給□邑林鐘談正林文□戳記」1枚、對訖印1枚、騐字印1枚、其餘2枚。立契人為林光慶、領光、廉定等兄弟,有承父林仲語明買林東海、游開先、游守福、游文鳳等田業毗連1大段,杜賣物所在地點為民壯圍流流五結庄。又另帶份尾抵美福圳墘田1大坵、又2甲4分3厘1毫7絲2忽。因乏銀,將此業賣與林本源,交易金額為紋銀644兩8錢。板橋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林本源為林家之商號,為林家第三代林國華之本記號,及弟林國芳之源記號之合稱。林維源為林家第四代,林國華之子。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光慶等4人
  • 日期
    年代: 1855~185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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