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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年宋獻琳立杜賣盡根契

本物件為西元1830年(道光10年)宋獻琳立杜賣盡根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2,為「壢庄館記」1枚、「清賦驗訖」1枚。此契約之「清賦驗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經過清賦局的查核清賦過程。在西元1886年(光緒12年)劉銘傳擔任巡撫期間成立清賦總局,進行土地改革,包括量田與清賦。 立契人為宋献琳,有於道光8年明買過宋蘭觀埔地1處,杜賣物所在地點為宋厝庄岡仔背(桃園市平鎮區),併帶新築陂塘1口。因乏銀別創,將此埔地併陂塘等出賣與李立璋,交易金額為番銀45元。 從這份文書可以看見宋厝庄的宋家與李家之間土地買賣的關係,也表示出該地的農作情形。此文書也見證了宋厝庄土地利用情形,以及民間築陂塘作為發展農業的歷史過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宋獻琳
  • 日期
    年代: 1830~183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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