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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九年楊環騫立杜賣田屋埔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29年(道光9年)年楊環騫立杜賣田屋埔地契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11,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淡水廳邑用印」5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清賦驗訖」1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楊環騫,因服叔繼宗與彭錫仁之兄彭錫建,於嘉慶8年向業主合給青埔墾成水田1所,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宋厝庄崗仔背,年納大租粟。以上物業彭錫建應得1份。服叔繼宗應得1份。因天年荒欺,耕人拖欠大租,騫誠恐其祀典不得,將服叔之業出賣與李立璋,交易金額為價銀150元。此約買賣理由是唯恐影響到祀典,可見祭祀文化在臺灣民間的重要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楊環騫
  • 日期
    年代: 1829~182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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