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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八年宋蘭觀立永遠杜賣園字埔

本物件為西元1854年(咸豐4年)李元川等4人立杜賣盡根契,張數為3張。戳記有13,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淡水廳邑用印」5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清賦驗訖」1枚、印章2枚、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李元川、元平、元州、仝姪慶益等,有承父立璋,於道光玖年間明買過楊環騫水田埔地1處。又於道光10年間,父立璋承買宋献琳埔地1處,杜賣物所在地點為宋厝庄岡仔背,原帶私陂弍口、年配納額大租粟。將此業賣與林本源,交易金額為紋銀434兩。板橋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林本源為林家之商號,為林家第三代林國華之本記號,及弟林國芳之源記號之合稱。林維源為林家第四代,林國華之子。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宋蘭觀
  • 日期
    年代: 1828~182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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