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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三十年黃阿埤等二人仝立杜賣盡根田園厝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50年(道光30年)黃阿埤等2人仝立杜賣盡根田園厝契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11,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淡水廳邑用印」6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業主林本源」1枚。立契人為黃阿埤、阿三兄弟,有自置水田大小4叚,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大牛椆庄大埤脚,田1叚、界又1叚田土名路墘、又1叚田土名大牛稠庄前田2埒,3叚配帶公埤1口,又1叚土名江西田,配帶員水,歷年大租聽業主,依庄例一九五抽的。將此業賣與郭龍儀,交易金額為價銀220大員。板橋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林本源為林家之商號,為林家第三代林國華之本記號,及弟林國芳之源記號之合稱。林維源為林家第四代,林國華之子。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黃阿埤等2人
  • 日期
    年代: 1850~185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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