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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九年黃應立杜賣盡根田契

本物件為西元1829年(道光9年)黃應立杜賣盡根田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3,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噶瑪蘭廳印」6枚、「噶瑪蘭廳印」半截戳記2枚、光緒十四年給日單印1枚、光緒十三年字號印1枚、騐字印1枚。立契人為黃應,有於道光五年間,明買過邰竹軒水田2叚,杜賣物所在地點為東勢大埔庄,帶大圳水,年配姿羅新仔遠社番口糧,又配納水租谷。因乏銀別創,將此明買水田2叚賣與林安邦,交易金額為紋銀536兩。此約土地年配姿羅新仔遠社番口糧,表示此筆土地與熟番有關,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黃應
  • 日期
    年代: 1829~182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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