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道光六年呂天福等四人立杜賣盡根田屋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26年(道光6年)呂天福等4人立杜賣盡根田屋契字,張數為2。戳記有13,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淡水廳邑用印」5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清賦騐訖」1枚、「臺灣府邑用印」1枚、業主「理番分府給南洪社土目□順長行戳記」1枚、「理番分府給南崁社番差清芳長行戳記」1枚。立契人為呂天福助、偕姪振揚興等,有承父遺下忌鬮分田業1所分作2叚,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土名南崁東勢埔,帶北勢大坑圳水,又帶東勢圳水及自築陂塘3口,年配納本社大租。乏銀別創,將此界內田業等項賣與沈弘位,交易金額為佛銀2350大員。此約蓋有業主「理番分府給南洪社土目□順長行戳記」,表示此筆土地與熟番有關,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呂天福等4人
  • 日期
    年代: 1826~182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