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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三年古插妹立杜賣盡根契

本物件為西元1823年(道光3年)古插妹立杜賣盡根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1,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淡水廳邑用印」6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清賦騐訖」1枚。立契人為古插妹,有承父存發同伯叔存才、存盛、存連、存進兄弟5人,合買過鄧開華水田1處,杜賣物所在地點為海山保隆恩息庄下南清橋頭崙仔庄。經丈實田5甲4分2厘3毫,年納隆恩息庄租穀、配大埤圳水壹分半。此業賣與林安邦,交易金額為紋銀992兩。此契約之「清賦驗訖」戳記或「清賦騐訖」,係表示此契約蓋有「清賦驗訖」或「清賦騐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經過清賦局的查核清賦過程。在西元1886年(光緒12年)劉銘傳擔任巡撫期間成立清賦總局,進行土地改革,包括量田與清賦。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古插妹
  • 日期
    年代: 1823~182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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