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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七年陳降龍等九人立杜賣盡絕斷根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12年(嘉慶17年)陳降龍等9人立杜賣盡絕斷根田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5,為「淡水廳邑用印」1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1枚、「業主郭鄭即郭玉振圖記」1枚、「坑子口□業主徐□」1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陳降龍、井泉、仝姪雲華等,有承父自置應分鬮分抽出水田1叚坵數不等,杜賣物所在地點坐落元帥爺庄溪洲底,帶茅屋1座3間,併地基、風園、連禾埕、菜園、埔園,以及荒埔1原,又帶南崁大溪水自埤自圳,年納大租粟。因乏銀別創,賣與懇利王用,交易金額為價銀440大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降龍等9人
  • 日期
    年代: 1812~181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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