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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四年布字壹萬八千壹佰柒拾陸號右給淡防廳業戶林安邦之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19年(嘉慶24年)3月布字18176號右給淡防廳業戶林安邦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胡履瑤,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水田壹所位於興直山腳庄賣與業戶林安邦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1104兩,納稅銀33兩1錢2分。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臺灣布政司
  • 日期
    年代: 1819~181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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