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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六年宋雲煥等三人立杜賣田契

本物件為西元1771年(乾隆36年)宋雲煥等3人立杜賣田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6,為官府用印1枚、官府用印半截戳記1枚、「清賦騐訖」1枚、業主印章1枚、印章半截2枚。立契人為宋雲煥脊炳,今有承父遺下水田1處,杜賣物所在地點為澗仔瀝廣興庄高山下。先年仝得子春尚敬昌共墾6分中得2分。因乏銀應用,出賣與沈作期兄弟,交易金額為田價銀35兩。此契約之「清賦驗訖」戳記或「清賦騐訖」,係表示此契約蓋有「清賦驗訖」或「清賦騐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經過清賦局的查核清賦過程。在西元1886年(光緒12年)劉銘傳擔任巡撫期間成立清賦總局,進行土地改革,包括量田與清賦。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宋雲煥等3人
  • 日期
    年代: 1771~177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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